摘要:2023年山西專升本什么時候考試呢?根據(jù)《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工作的通知》來看,今年山西專升本考試時間定在4月22日,上午考專業(yè)基礎課,下午老公共基礎課。
2023年山西專升本什么時候考試呢?根據(jù)《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工作的通知》來看,今年山西專升本考試時間定在4月22日,上午考專業(yè)基礎課,下午老公共基礎課。
2023年山西專升本什么時候考試?
4月22日上午8∶30-10∶30考專業(yè)基礎科目;下午15∶00-17∶00考公共基礎課。
色彩科目的考試時間為4月22日上午8∶30-11∶30,時間3小時。
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報考音樂表演、舞蹈學類(包含舞蹈表演、舞蹈編導、舞蹈表演與編導專業(yè))、播音與主持藝術、體育教育、音樂學、舞蹈學、美術學專業(yè)的考生要進行另外專業(yè)測試,具體的考試安排由官方通知。
2023年山西專升本考試考生守則及注意事項
1.
考生憑《準考證》和有效《居民身份證》按規(guī)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。
2.考生應主動接受監(jiān)考員按規(guī)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的必要檢查。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準進入考場,考試結(jié)束后考生交卷方可離開考場。未經(jīng)批準,考生在考試中途不準以任何理由離開考場。
3.考生只準攜帶0.5mm黑色字跡簽字筆、2B鉛筆、直尺、圓規(guī)、三角板、量角器、橡皮、削筆刀、墊紙板(墊紙板上不準書寫任何字跡),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。上述文具如放在文具盒內(nèi),必須經(jīng)監(jiān)考員檢查方可帶入??荚嚂r,考生要把文具盒打開放在考桌上,不得在考場內(nèi)私自傳遞文具用品等。色彩考試時考生自帶畫具、馬扎。
4.考生入場時,監(jiān)考員要按規(guī)定對考生進行違禁物品檢查,考生須自覺接受檢查。嚴禁攜帶移動電話、對講機等無線發(fā)射和接收設備,以及計算器、電子存儲記憶查詢錄放設備、非指針式手表、涂改液、修正帶、膠帶等物品進入考場,禁止帶入的物品應主動放在“物品放置處”,否則按作弊處理。
5.考生必須按《準考證》上指定的座位號對號入座,將《準考證》和有效《居民身份證》放在考桌左上角的座位號旁,以便監(jiān)考員核對?!稖士甲C》正、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。
6.接到試題、答題卡后,考生必須首先核對試題、答題卡是否為本場考試科目,張數(shù)和頁碼是否齊全,檢查試題、答題卡有無錯發(fā)、漏印、重印、臟頁、空白頁、破損、字跡不清等問題。
7.接到條形碼后,考生要仔細核對條形碼上打印的姓名、考生號、考場號、座位號等信息是否正確,如有不符必須立即向監(jiān)考員報告。按照監(jiān)考員要求,將條形碼貼在規(guī)定區(qū)域內(nèi),不準超出規(guī)定區(qū)域,粘貼傾斜度不得超過15度,不可二次粘貼,破損后無備用;考生在答題的過程中,一定要小心謹慎,切勿污損條形碼,要保持條形碼的清潔、完整。凡是漏貼、損壞條形碼而影響評卷結(jié)果的,責任由考生自負。
8.考生須使用0.5mm黑色字跡簽字筆將考生號、姓名、座位號等填寫在試題、答題卡的相應位置,答題卡上的考生號和座位號的每個書寫框內(nèi)只能填寫一個阿拉伯數(shù)字,要求字體工整、筆跡清晰,凡漏填、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試題、答題卡,影響評卷結(jié)果的,責任由考生自負。
9.開考信號發(fā)出后,考生方可開始答題。不準在答題卡上作任何標記,須按要求在答題卡上規(guī)定的區(qū)域內(nèi)答題,超出答題區(qū)域或答在試題、草稿紙上的答案,一律無效。答選擇題時,考生須用2B鉛筆將答案填涂到答題卡相應的字母括號內(nèi),涂滿涂黑。答非選擇題時,考生須使用0.5mm黑色字跡簽字筆書寫,填寫在答題卡相應題號的規(guī)定區(qū)域內(nèi),字體工整、筆跡清晰,不得使用鉛筆、紅色、藍色的鋼筆或圓珠筆等其它筆作答??忌獝圩o答題卡,不要把答題卡涂破、擦破、弄臟、折疊和損壞,保持答題卡清潔、完整。嚴禁折疊,嚴禁使用涂改液、修正帶和膠帶紙,以免影響自己的成績。
10.考生在考場內(nèi)必須保持安靜,不準吸煙、喧嘩、交頭接耳、左顧右盼、打手勢、做暗號,不準夾帶、旁窺、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,不準傳抄或交換試題、答題卡,不準將試題、答題卡、草稿紙帶出或傳出考場。
11.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(jiān)考員或考試工作人員管理,不準以任何理由妨礙監(jiān)考員或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,不準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場地的秩序。
12.考試終了信號發(fā)出后,考生應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,按頁碼順序整理好自己的試題、答題卡和草稿紙,由監(jiān)考員逐一收取并逐個核查無誤后,方可逐一離開考場。
13.考生若在考試過程中發(fā)生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進行處理,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九)》等追究法律責任。